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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交通工程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zhmh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9 10:30:19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省交通工程技术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交通运输厅承担全省(成都市除外)交通工程系列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以及省属企事业单位交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交通工程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下放中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或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

交通工程职称专业分4个专业: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含轨道)工程、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

申报人员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交规〔2023〕11号)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二)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为进一步强化论文著作审核,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3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

(四)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101212:00(逾期不得补报)。申报人员任现职务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一)委托评审程序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的委托评审,如需委托四川省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与交通运输厅沟通,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交通运输厅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高评办。

(二)提前1年申报程序

提前1年申报政策不能叠加享受。享受提前1年申报政策的人员,须提供选派文件和服务所在地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破格申报程序

1.由本人提交破格评审申请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符合上述破格条件规定的具体条款)以及获得的奖项、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等。

2.由2名正高级专家分别对破格申报人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专家本人签字。所在单位须严格按照破格条件,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且同意破格申报的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破格推荐意见,报相关审核单位逐级签署破格推荐意见。

3.对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我厅组织召开破格申报评审推荐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按程序进行评审。

破格评审始终坚持“破格,不破业绩、不破水平、不破成果”,若有破格申报情况,请各单位提前沟通联系。

(四)其他申报程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等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个人申报

个人申报前,各级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应先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单位注册。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高级工程师,选择四川省交通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工程师,选择四川省交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所填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英语和计算机备案等内容。央属驻川单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进入“中央在川单位管理 ”模块按程序办理。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需作脱密脱敏处理。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人员须在“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中首先明确申报专业和评审方向。道路与桥梁(含隧道)、港口与航道、铁路(含轨道)专业评审方向:①规划②勘察③设计④咨询审查⑤建设管理⑥工程施工⑦运营养护⑧科研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专业评审方向:①运输规划、运输物流、运输生产组织管理、运输安全②汽车运用与维修③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④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运用与维修、机务、信息⑤船舶工程、船舶电气、轮机工程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单位应成立考评小组,采取领导、专家、人事部门、纪检部门联合审查的方式,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资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证明材料准确无误。

(三)公示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结果证明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出具“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明确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所在单位未设纪检监察部门的,由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有关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综合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情况等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并明确是否同意推荐,不少于1000字。

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社保缴费记录、论文著作查验证明、学历学历查验证明、公示结果、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综合推荐意见等材料,按程序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复审推荐

市(州)、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和市(州)、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审核责任,加强审查力度,着重审查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严打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不符合申报程序的,应予以审核不通过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网上审核流程如下:

1.市、州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县交通运输局→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市、州交通运输局→市、州人事(职改)部门→交通运输厅。

2.省级有关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省级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

3.厅属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单位→交通运输厅。

(五)申报受理

复审通过后,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交通运输厅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现场统一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早上9点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逾期不再受理。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按照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提交有关材料。地址: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大楼3楼317会议室(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

现场审核时,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员应提供如下材料:①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②发表论文、论著证明材料(原件)或专利证书(原件);③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原件);④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通过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纸质资料全部当场退回。

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个人修改、单位审核、单位修改均应在2024年10月18日17点前完成。

根据有关文件,职称评审收费:中级职称200元,高级职称320元。费用在现场审核通过时一并缴纳。

(六)理论测试和面试答辩

所有申报人员均需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主要测试申报人员专业知识理论水平

理论测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答辩。理论测试通过分数线根据参考人员平均分明确。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理论测试、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七)评审会议

按照查阅资料、业绩评分、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开展专业组推荐和评审会议。评审会议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八)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发文。

(十)后续工作办理

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交通运输厅将通知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仅此一份,无法补办,请务必妥善保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以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下载。

职称申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职称政策咨询电话:028-85525261。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交通工程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3.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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