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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用法治保障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发布者:pzhmhadmin      发布时间:2024-07-29 14:37:13

    中新网北京7月25日电(李柏涛 程子倬 李新媛)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中提到,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受访学者对中新网表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经验及教训证明,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之福,分裂动荡是中华民族之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把民族工作纳入依法治国大框架,从法治层面保障这条主线,从国家制度建设高度谋划该制度机制,有助于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纳入依法治国框架,用法律保障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党结合新时代所面临的新情况,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的新论断,已经从政治及战略上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总纲和主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边疆研究所所长邢广程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用法律方式保障和加固这条主线。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教研室副教授赵泽琳对中新网表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民族事务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了法律保障。

    “团结统一是福,分裂动荡是祸,这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用血的代价换来的经验教训。”邢广程表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框架内,用法律手段禁止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行径,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要加紧推动立法,让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真正落地。

    “我国当前在宪法、行政法以及劳动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中都体现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条,我们期待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这样的专门法出台,能在民族事务法治化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用法律保护民族团结,用法律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赵泽琳说。

从国家制度建设高度谋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

    赵泽琳认为,《决定》中提到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是明确强调从制度机制上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新格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顺应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要求、新变化中,从国家制度建设的高度谋划该制度机制,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稳定器和增长极。

    “中华民族共同体本身已包含统一和不可分割性的内在含义。从国家层面的角度来看,中华民族是最高整体,五十六个民族相互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邢广程表示,只有从制度机制上不断健全和完善,才能保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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