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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地质勘查、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zhmh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9 09:38:19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24年度地质勘查、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院机关及院属各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

二、评审专业

(一)地质勘查工程专业:

1.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

2.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

3.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

4.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

5.地球化学勘查;

6.岩土钻掘工程;

7.地质实验测试。

(二)国土工程专业:

1.国土空间规划;

2.国土整治;

3.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

(三)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

1.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

2.摄影测量与遥感;

3.工程测量;

4.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

5.不动产测绘。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遵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基本条件》(川自然资规〔2023〕5号)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测发〔2023〕26号)执行。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本次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申报时间:9月27日9:00-10月2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0月3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11月15日18:00。

五、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评审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信息填报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经材料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审核。

(三)初审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

(四)复审

省地调院对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个人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五)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具备国家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或职务档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可不受学历、资历、职务档次限制)。

3.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职称申报者

4.符合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但成果共用发生争议、材料与实际工作有出入的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

5.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

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前另行通知。答辩将结合申报人所从事工作,了解其相应专业所掌握的学识范围、深度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组织评审

中评委按规定组织相关评议,并召开评审表决会议。评审表决会议结束后,对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再进行复议。

(七)确认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公示结束,审核确认后发文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及时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六、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导出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取得的高中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2001年以来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服以上) ; 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术信息网"查询。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4.个人工作总结。担任现职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签名及日期须本人手写。

5.公示结果证明。单位出具的公示结果说明材料,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进行概括性描述。还须说明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并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是否同意申报提出明确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社保参保信息。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 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近6个月以上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和职称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及聘任文件复印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9.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10.考核情况。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

11.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说明材料。

12.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复印件(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成果报告等)均一式1份。所申报业绩材料要能体现申报人在其中所起作用。论文或著作如已公开发表,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

13.业绩成果。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并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14.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选报)。

15.经济效益证明1份(选报,材料需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签章认可)。

16.申报人所选用的申报条款,应附相应款项的单项有效证明材料,如与前面要求材料重复的,可不再单列。

17.经组织考核合格并同意推荐的人员,按《地质勘查、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送审名册》样表造册(名册须按专业、级别排序,交A3纸质表格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尺寸,双面打印,材料须白色封面胶装整齐,防止脱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独装订;第2项至第16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作为封面。

所有申报材料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档案袋上须粘贴《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三)相关要求

申报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止时间到2024年10月31日。

七、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要求,对本人的基本信息等情况认真审核无误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写明。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单位推荐意见”“公示证明材料”等栏目,单位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签署时间须完整。

(二)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认真履职,严把审查关,特别要加大对基本要件的审查,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及签署时间须完整;所有复印件材料上需加盖原件验视章、审查人签名、审核部门(单位)盖章。涉及业绩材料的,须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认真审核各类原件的真实性,并对原件的真实性负责。为切实落实单位初审责任,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时,均须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初审承诺书》,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八、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收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九、材料接收时间、地点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附件材料按要求规范装订。请各单位安排专人报送本单位申报材料,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18:00

材料接收地点: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1707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小渝

联系电话:028-87370862

电子邮箱:1027651624@qq.com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2.地质勘查、国土、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送审名册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四川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2024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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