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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年度攀枝花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zhmhadmin      发布时间:2024-09-30 09:33:19

为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东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22个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其中:助理级有初定和评审两种方式。普通全日制本专业学历人员申报相对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初定;不满足初定条件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为评审。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实施(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详细操作手册见附1、2。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入系统申报,并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并将申报信息打印装订成册。申报信息须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部门审核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可盖职称专用章),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评审

由攀枝花市东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全员答辩、专业组评议、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

(五)公示、发文

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攀西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申报专业、拟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同时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提交评审结果。

职称资格确认文件下发后,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领取完善签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装入单位文书档案,1份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并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职称证书办理

全面启动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办理纸质证书。申报人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直接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个人总结”本人需在落款处亲笔签署姓名及日期。提交的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格式和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1500字。

六、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及联系人。

申报受理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区东阳巷15号);联系人:周华,联系电话:0812-2610232。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取得的技术成果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科研、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建设运维)栏目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需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通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提交的论文论著、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经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实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技术成果相似率高于30%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个人的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通过。

(三)严格审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诚信推荐。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

(四)申报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

(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

(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时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3933509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12-2610232

附件:1.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2.申报单位操作手册

3.攀枝花市东区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4.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5.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6.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

7.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8.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9.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目录

10.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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