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知
日期:2025-10-27
文号:川纤检办〔2025〕19号
各科室(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专业
(一)人员范围。本次评审对象为我局编外聘用人员中从事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设置。评审专业为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专业,职称等级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2〕4号)执行。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科室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人员本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二)科室推荐。申报人员所在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中发现材料不全或有误的应写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修改。科室审核无误后,上传由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科室综合推荐意见》。
(三)人事科审核。人事科对科室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初评委受理。复审通过后,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统一报送至人事科。
(四)初评委评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答辩(推行全员答辩)、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答辩人员可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充分展现专业技术能力和业绩。评审会议期间邀请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五)审核确认。初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将在局公告栏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报局党委会议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省纤检局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六)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人事科装入个人档案。人事科按规定上报备案,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
五、注意事项
(一)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二)申报人已取得市场技术监督工程相关相近专业初级职称,需确认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填报《初级职称相关相近专业确认审批表》(附件2);申报人已取得工程系列非市场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级职称,需转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填报《初级职称跨专业转评审批表》(附件3);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5日9:00至10月31日17:00。
(二)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17:00。
(三)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7:00。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
附件:1.2025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初级职称相关相近专业确认审批表
3.初级职称跨专业转评审批表
4.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